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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不懂法惹的祸啊,没想到未经许可砍伐自己购买的林木竟然犯了法”。近日,榆阳区法院审结了该案,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6年6月份,刘某以1300元的价格购买了邻村集体管理的73株杨树。之后,刘某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将购买的林木全部砍伐,并以2700元价格出卖,不料,正是由于他的无知使自己惹祸上身,后悔不已。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且在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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