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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干杰:让生态保护红线成为“铁线”

来源:瞭望观察网  作者:李绍飞  

李干杰:让生态保护红线成为“铁线”

个人简介:

李干杰,男,1964年11月出生,汉族,湖南望城人,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反应堆工程及安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主要事迹:

让生态红线成为一条“铁线”

记者:新的生态补偿机制有哪些新的进展?

李干杰:对于特定的区域而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牺牲”了发展机会,本着“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应该得到应有的生态补偿。

应该说,中央财政通过不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正在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现行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中,既有全面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均衡性转移支付,也有引导基层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此外,还有通过各类专项转移支付对生态环境保护给予支持,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政策、巩固退耕还林和京津风沙源治理成果补助政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等。

当前,由于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尚未全面完成,国家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补偿政策和具体实施细节正在紧锣密鼓开展研究,将会在国家已有生态补偿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细化,相关政策将争取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办法、评估考核办法一起出台。

记者:从现实观察,生态保护红线从纸面上规定到真正落地过程中,面临哪些困难?

李干杰:我国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制度落地都历经了很多年,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生态保护红线要想真正做到“严守”,同样也要经历从“划线”到“落地”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将更具挑战性。

第一,地方政府既是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又是发展经济、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主体,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需要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国家和地方对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着眼点不尽相同,必然有一个讨论协调的过程,在开发与保护中寻找平衡点。

第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生态保护、污染控制、土地管理、资源开发等多个领域,需要统筹考虑,有序实施,从科学评估到边界落地,再到严格管控需要开展大量基础性研究与调查工作,理顺组织实施方式、工作方式。

第三,目前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一项新生事物,仍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而相关政策的制定既要对现有保护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又要考虑到不同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多方面诉求,因此,红线落地面临重大挑战。

记者:让这条生命线成为不能越雷池的“铁线”,我们还需要哪些措施、方法,为这一重大制度得到彻底的执行和贯彻提供坚实的保障?

李干杰:要想让生态保护红线成为“铁线”,必须坚定“深化改革”信心,转变生态保护管理体制,必须秉承“依法治国”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法律保障体系、制度运行体系和配套措施。

在法律法规方面,我们应依据环境保护法,尽快制定并力争国务院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管理要求、责任主体,理清部门职责与分工,明确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等。

在制度设计方面,要建立合理可行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体系和划定程序要求,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到实地;要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补偿办法,界定补偿标准和补偿使用方式,让保护者受益;要制定实施科学公正的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促进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有效管理。

在配套措施方面,要统筹协调,建立红线划定和管理的跨部门工作机制,设立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审查委员会和技术专家组;建立常态化的“天地一体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平台和监测、监察与预警机制;构建过程透明、公众参与的信息平台,鼓励和引导公共参与和监督。

总之,生态保护红线一定要划得实,管得住,效果好,有权威,才能真正使生态保护红线成为一条带“高压”的“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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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珊瑚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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