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姜荷花脱水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随着东莞鲜花市场的开拓,邓志强开始把目光盯上一个小时车程范围的其他城市。2003年9月份,他和妻子专门跑到深圳鲜花市场去推销自己的姜荷花。可是一连问了二十几家花店,有的没卖过姜荷花不敢轻易要,有的卖过害怕花期短也不愿意要。这时,一家花店老板却主动找到邓志强,要跟他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花店老板卓丽娟:“我说这样吧,因为深圳现在刚刚开始卖,有些人还不太了解,如果你要真的给我卖的话,你就先给我一个人卖,那么你就不要给别人卖了。”
尽管这条件有些苛刻,如果同意就意味着将失去他们客户,如果不答应有可能连这位客户都失去,邓志强左思右想后决定跟她长期合作,由对方一家专卖自己的姜荷花,邓志强每天负责从东莞运1000只姜荷花过来,然后以一枝5毛钱的价格卖给卓丽娟,车费由卓丽娟出。可就在协议签完合作了没几天,就出现一件让邓志强尴尬的事情。
邓志强:“中午的时候,已经叫司机运过来的了,后来到了傍晚的时候那个花店就打电话给我,你那个花是没有到,是不是交给另外一家了。”
卓丽娟的电话让邓志强二丈摸不着头脑,他赶紧给司机打电话,原来当天因为国道堵车,100公里的路程开了足足7个小时,等姜荷花到了花店已经脱水时间太长,有些不新鲜。
话店老板:“第一天来的时候,还可以卖嘛,第二天,我们就把它扔掉了。”
因为没有及时将花送到,当天的花按合同规定损失由邓志强承当,尽管1000枝只有几百元,但是给卓丽娟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从那以后,邓志强的车专门走高速,不走国道,争取在一个小时内把花送到花店老板手中。像深圳、东莞市区的鲜花市场邓志强称它为一个小时经济圈,而超过一个小时路程的地方他一般不送。
邓志强:“你就算是把那个花送过去远的地方也没有用啊,它都蔫了,反而把那个市场都做坏了,把那个花名都做坏了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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