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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间收获“绿色财富”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作者:张丹萍 日期:2010-12-27
在主体改革签订林改合同中,明确了森林资源流转的程序、权责、时限等。2010年4月1日,《本溪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在全国率先实施,对集休所有的森林资源流转程序、林权变更登记、法律责任等20余项问题作了规定。施行配套改革以来,本溪市林权纠纷明显减少,林农可以一门心思地琢磨林地经营。 林下经济由分散到联手。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及产权明晰、林农自愿、适度规模、相对集中的原则,积极引导林农组建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市各类林业合作社202个,组建林木种苗、花卉、中药材、干坚果、食用菌、科学营林等各类协会99个。林下经济也由林改初期的“一户分散经营”到如今的“联手联户规模经营”。 山山成林海产业大发展 林改后,家家户户有了自己的林地,生产资料的回归让更多农民致富成为可能。加上一系列配套改革和政策支持,使本溪的“八山”呈现出资源增量、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良好发展态势,本溪林农收获了原本属于他们的绿色财富。 改革推动了林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林改后,本溪林农从原来只盯着林木生长,转变为“林上培养果实、林下栽参种药、林地养殖林蛙”的立体开发和综合利用,林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迅猛。据统计,全市林改后涌现出年林业收人超1O万元的专业户有16000户,占农户总数的11%,其中收人或储量价值超百万元的有3000多户,超千万元的有120户。全市己培育中药材、干鲜果品、山野菜和木材深加工企业103家,其中年产值超5000万元的王城饮品、龙宝参茸等龙头企业12家。全市己有二棚甸子镇摇钱树村、东营坊乡南营坊村等林业百万元户专业村5个。 农户造林营林的积极性、创造性获得极大提高。林权改革从根本上确立了林农在经营中的主体地位,广大林农把林地当田耕、把树当庄稼种。林改后,森林资源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以更快的速度增加,并受到了更加精心的管护和经营。林改这几年,全市每年造林超过20万亩,是以前的2倍多,而且95%以上是非公有制造林。到去年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945万亩,比林改前增长了2.1%;森林蓄积量4900万立方米,比林改前增长了32.4%;平均每亩蓄积达到5.2立方米,增长1.18%;森林覆盖率达到74.5%,增加2.5个百分点。 推荐阅读: 编辑: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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