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拿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张吉林老人满眼热泪,辽宁首例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以张吉林的胜诉告终。张吉林把花了10余年心血精心研究培育的金连翘当成自己的孩子,如今,在法律的保护下,张吉林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孩子”。
十年之累,一朝毁之
虽然案件以胜诉告终,但是记忆中的园林里绿荫环绕、满眼尽翠的美景如今已不复存在,院内房屋等设施毁于一旦,10余年苦心研究成功的金连翘母本被全部损毁。张吉林老人每当想起这些就会心痛,气愤不已。
张吉林所经营的大连金缘植树新品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大连市经济开发区董家沟街道。基于多年对林业的热爱和新品种开发的探索,张吉林及家人开始通过初选与集中栽培、埋条繁育子代、人工嫁接选择、扦插扩繁等方式,用了10年的时间,终于成功选育出叶缘金黄色彩叶植物新品种金连翘和金缘连翘。
该项成果在2001年12月获得大连市政府的表彰,并于2004年7月获得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正值张吉林老人一家满怀信心地开展大规模培育之时。2009年5月的一天,当地街道办事处在动迁未达成协议、不经评估的情况下,进行了强行拆迁。这导致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仅有的5800余株金连翘母树全部损毁,造成该授权品种母本种源丧失,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公司依法提起诉讼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这一特殊形式的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法庭经过调查取证,采信专家意见,充分论证,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董家沟街道办事处赔偿公司法人和品种权人张吉林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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