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里的果子还青着呢,就都被人摘了,太可惜了。”近日,记者多次接到热心读者打来的热线,反映位于开发区第十三大街的森林公园里的果树遭到了严重破坏,公园快成少数市民的“开心果园”了。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森林公园,在公园的西南角上,看到了成片的果树,其中大多是山楂树,还有部分石榴树和桃树。果树上缀满了各式鲜嫩的果子,虽然尚未成熟但已让人垂涎欲滴。这时一声呼喊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再往上点,上面红的多”。记者侧目一看,不远处正有两名中年女子拿着棍子在一颗桃树下打果子。记者凑近观察,其中一名女子的手里已经提了一塑料袋青红不一的各式水果。
据公园护林员介绍,近几年来,为增加公园的观赏价值,公园组织栽种了多种果树。可每到果子成熟季节,总有人搞“破坏”,“有用棍子打的,有用石头扔的,还有爬上树的,有些树枝都被他们整枝折断了。”对此,公园方面也表示很无奈,“因为公园人手有限,不可能派人长时间监管,只能是随见随制止。要想彻底解决此问题一方面是要加强监管,更重要的还是市民提高公德意识,注意保护果树。”
红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福苓表示,虽然市民可能觉得摘个果子没什么大不了,“可是这种行为涉嫌侵占公共财物”。张律师解释,无论是森林公园还是道路两旁的树木都属国家所有,树木上结出的果子除园林绿化部门可以代表国家处置外,其它任何私自采摘行为都属侵占公共财物。若个别市民破坏树木行为情节严重,导致树木死亡,甚至可以依法追究其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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