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桑业银行称回报率高 须警惕五类变相吸存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作者:朱裴 苗燕 赵振超 日期:2006-4-20
对这样一个十分神秘的桑业银行,记者通过多次同公司有关人员的交谈中,对于公司的有关运作有了进一步了解。桑瑞公司在北京几个城区都有分公司,河北等地也有公司。但无论是业务经理还是普通的销售人员,主要收入全部要靠销售业绩。他们每月必须完成一定量的销售任务,并可获得10%左右的提成,卖得多,提成也会有所提高。一位桑瑞公司的业务经理透露说:“薪水一般都有好几千,干得好能到几万元,要看能拉来多少项目。” 而继承了“森林银行”“衣钵”的“桑业银行”,会不会重新走上一条不归之路呢? 新闻跟踪 集资名头多:不种桑树就养奶牛 除了“桑业银行”,记者发现近期北京还出现了很多打着“奶牛银行”的所谓资产证券化的投资模式,主要从事这项业务的是北京中恒信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信远”)。 据称,这是一家实行了资产证券化的民营公司,他们将企业资产及预期收益打包,形成资产证券化产品卖给投资者。他们的合作方是一家从事养殖牧业的河北永清宏屹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屹”)。合作模式为:投资者认购两头荷斯坦奶牛,共计5万元人民币。宏屹公司代养并支付投资者租金,且负责养殖、原奶销售等经营管理,投资者根据租赁合同,根据资金注入年限不同,分2年、3年、5年,分别获得6%、8%、10%的年收益率。并且,投资者只需提供账号,中恒信远就会在起息日起一年后的5个工作日内把每年的回报打入该投资者账号。 为了使“奶牛银行”的项目更具有说服力,中恒信远的业务员称,他们已经对宏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现金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就未来3到5年的经营进行预测,设计出了一系列完善的风险规避措施,如由中国农业银行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由华安保险进行财产保险。他们还称已经与伊利﹑蒙牛等国内著名企业签订了牛奶购销协议。 业务经理对记者称已有近万名投资者进行了投资,而且许多人还投资了几十头奶牛。 记者通过至电宏屹公司后了解到,其与中恒信远确实签署了合作牧场的协议,但宏屹公司的工作人员却拒绝了记者到当地参观的要求,并拒绝提供具体的牧场地址。对此,中恒信远的工作人员称,由于牧场正在进行扩建,因此近期无法组织参观。不过他让记者放心,说牧场肯定存在,并保证会在适当的时候组织投资者去牧场进行参观考察。 质疑:“奶牛银行”高收益远离实际 从“奶牛银行”项目本身来说,投资回报的关键在于奶牛的产奶量及原奶销售情况。但据记者了解,去年我国进口的荷斯坦奶牛的数量仅在1万头左右,按照中恒信远业务人员的说法,如果有几万人投资认养了奶牛,即便每人认养的是一头,至少也要有几万头进口奶牛。但据业内人士统计,即便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荷斯坦奶牛都与中恒信远签约,可能总量也只有4万头左右,并且,这种奶牛极难饲养。 另外,据国家奶牛协会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内奶业发展已经逐渐趋于平缓,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奶牛养殖的成本持续上升,对于散户奶农来说,每头牛每年大约能产生2000元的固定收益,而大型牧场由于人力成本等因素,往往还达不到这个收益率。 专家观点 警惕五类变相吸存 近年来,非法集资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犯罪形式,已经被列入了中国刑事司法主要打击防范的对象。因为非法集资的行为,不但往往涉案金额惊人,而且涉及被害人群广泛。此类犯罪不但危及中国金融安全,而且资金链一旦断档,往往造成被害人倾家荡产、血本无归的惨剧,因此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 我国《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雄飞介绍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所谓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个人或者是特定的,则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不过他认为,奶牛银行和桑业银行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未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的情况下,是不能轻易下结论的。 不过,从近几年此类犯罪的特征看,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可谓花样迭出,让人防不胜防。常见的有如下几种:(一)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非法吸收资金;(二)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三)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四)采用类似传销的方式,用推销产品提成,非法集资;(五)利用养殖、产品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等。 陈雄飞提醒消费者说,千万不要被“高科技”、“朝阳产业”所蒙蔽,不要被“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优厚红利”所诱惑,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再做出投资决定。 记者观察 “集资银行” 资金链脆弱 “集资银行”一般都有自己的经营实体而不是靠投资管理顾问公司这类中介出面收钱。这类“集资银行”通常都备有严谨周密、可行性强、容易被公众接受的商业计划书、比较容易理解的盈利计划。 深究这种“集资银行”的运作模式,不难发现,其实他们就是在用新投资者的投资来伪造早期投资者的利润,一旦资金链断裂,新的现金不能再流入,公司运作就会出现严重的问题,导致投资者需要承担巨额的损失。在这一资金链条中,越早投入的投资者危险性越低,越晚投入的投资者危险性越高。 笔者认为,对于投资回报的预测应以经过严格检验的统计数据为基准,其融资金额应该有合理的限度,其上限不应超过企业固定资产的1/3。一家固定资产为3亿元的企业,融资上限不应该超过1亿元,否则会影响还款绩效。 编辑:木瓜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