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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林权改革:最后一块计划的“堡垒”开裂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黄小伟 日期:2007-1-27
2003年,伊春市长兼林管局局长许兆君上任伊始,发现这个城市正经历资源性城市所有的痛楚。 由于过度开发,林区的活立木总蓄积由1948年开发初期的4.48亿立方米下降到2.1亿立方米。 尤其是1980年代中后期开始,伊春市可采森林资源消耗了98%。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这座“林子上的城市”的采伐量从1970年代的750万立方米下降到现在的134万立方米。 这是所有国有林区面临的现实。黑龙江森工总局下属包括伊春等40个林业局,每年的木材砍伐量从1987年的1260万立方米下降到2006年的419万立方米。 2005年,黑龙江森工系统180万国有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76元,仅为该省2005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3。作为政企合一的伊春市,30万林业职工,2005年平均月工资只有310元。 要求改变的力量在20年前就从内部滋生。1983年,最早陷入困境的伊春桃山林业局呼兰经营所开始实施职工承包林地的管护和搞林下经营。但由于缺少改革依据,国家的补偿又不到位,导致这一改革最终夭折。 1998年,伊春林管局尝试制定了“林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希望借此解决林区资金匮乏的问题。2003年,桃山林业局开始允许个人承包国有林。三年后,已有9461公顷林地由国有变成了民有。 2003年6月,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文件规定: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 2003年8月,伊春市向上级提出林权制度改革的申请,许兆君先后到北京与相关部委进行沟通达50多次。为了将改革推开,这位哲学博士出身的市长甚至越级汇报。有人将许兆君这种行为称为“隔着锅台上炕”。一位熟悉内情的官员透露,许对此的反应是:我不隔着锅台,我怎么上得去炕呢?你不让我上,我就得隔着上。 这位官员承认,改革过程就是各方利益的博弈过程,每次上报的方案,最终保留的只有二三条,其余的都被否决了,方案前后被修改了20多次。 后来许兆君承认,国有林权的改革思路,就是借鉴农村土地改革的成功经验。最终争论的焦点在于:允许不允许战略投资者进入?林区干部能否参与承包? 最后的结论是,改革的范围仅限于国有林区的正式职工,先在5个林业局的15个林(场)所试点。副处级以上干部不参与承包经营。 2006年1月4日,新年上班后的第一天,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正式确定将伊春设为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并认为“伊春的试点是落实中央决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有林区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 能否大规模引入外部投资 经历了拥有人生第一个私人林地的兴奋之后,蒋永彬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投入,但是他发现资金开始难以为继。 这是所有的兴奋的“林场主”清醒后将要面临的问题。和农业一年一收的规律不同,林业是一个长期的收益项目。由于承包出去的林木大都处于成长期,收益期可能在10年之后或者更长时间。 在收益期来临前,林场主们需要继续投入,承包者终于碰到了让他们睡不着觉的问题。 蒋永彬盘算了一下今年春季的植树投入。在先期投入4000元以后,他将为1万棵树苗投入3000元,而且必须雇人种树,这又是上千元的投入,3年抚育期,又是一笔投入。而此时,他为了拥有这片林地,已经倾其所有。 改革方案的设计者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鼓励承包者开发短期就能收益的项目,比如在林间空地种植经济作物。几天前,陈玉琢从伊春的林科院报名回来,准备学习五味子的种植方法。五味子是一个市场需求很旺盛的经济作物。 编辑:红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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