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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元江县10万株百合不长苞 花农急哭了
来源:云南信息报 作者:金田 日期:2010-1-21
看到别的花农大叠大叠地往口袋里装钞票时,在玉溪元江县租土地种百合的15户花农急哭了,因为他们种植的10亩百合花中,约有10万株连花苞都没有长出来。这就意味着去年不但白白辛苦了4个月,还要倒贴几十万。于是,15个花农一起向出售种球的公司提出37万余元的赔偿。
销售旺季 百合不长苞 “不但一分钱赚不到,我们还要倒贴几十万元。”花农沈春琼说,他们老家在寻甸县,因为玉溪元江县天气热,特别适合种百合花,村里很多人都到那里租地种百合。“春节前是销售旺季,好点的每枝要卖到七八元。所以我们就选择在每年10月份左右下种,刚好赶上销售旺季。” 沈春琼说,去年8月份,她在呈贡斗南的嘉莉芙花卉公司(以下简称嘉莉芙)购买了6万个规格为12~14的百合种球,每个1.5元,光种球款就花了9万元,共种植了4亩。4个多月的精心种植和管理,植株长得很好,但却不长花苞。请教专家和老花农后才知道,“原来是种球质量不合格。” 其称,后期的人工、肥料、农药、租地费用等约为7.2万元,加上种球款,总费用是16.2万元,“种了半年,倒赔16万。” 除沈春琼外,还有14户花农在元江租地种百合,他们一共从嘉莉芙买了13.9万个规格为12~14的种球,种球款花了20多万元,共种植了10亩地,现在10亩百合都不长花苞。“有97%的百合没有长花苞,97%至少有10万株!”花农们称。 协商无果 花农索赔偿 花农黄师傅说,他们以前都是购买这种规格为12~14的种球,90%以上的都能长出花苞,每年都能卖个好价钱。去年八九月份,由于种球紧缺,一些销售公司就用小的籽球充当种球,“我们验货时发现,绝大多数的种球规格都在12左右,根本没有达到14的标准。” 黄师傅说,嘉莉芙派人到花地里查看情况后就没了消息。花农们多次找到该公司,要求退还种球款和赔偿损失,但公司负责人一直没给答复,只有一个销售人员称每个种球赔偿花农7毛钱的损失,不付现,用种球充抵。种球价格比外面高,花农不同意。于是,双方就僵持着。 昨日下午,黄师傅将购买13.9万个百合种球的15户花农联合起来,要求嘉莉芙退还至少20.85万元的种球款;后期的人工、肥料、农药、租地等赔偿16.68万元;两项共计37.53万元。 卖方:不属商品球不保证上花率 “规格为12-14的百合种球在国外不属于商品球,公司不保证上花率。”嘉莉芙销售经理张润宏说,所有花农都知道,12~14的百合种球会出现不长花苞的情况,任何一家销售公司都不保证上花率的。相关因素还有种球的质量和养分,“质量好养分足、在每年1到8月份前种植的,是会长花苞的。”其称,“按规定公司是不会对花农进行赔偿的。但一些花农提出了每个种球补偿7毛钱的意见,公司领导正在考虑。” 昨晚6时左右,其中的两家花农与该公司达成协议,他们所购买的3.4万个种球,愿意接受每个补偿7毛钱的意见,用百合种球来充抵。而另外的13户花农则认为补偿标准太低,准备走司法程序。 ■律师说法 种球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伍开国律师表示,嘉莉芙在销售时就应告之花农种球会出现的问题,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中也应约定清楚,否则,嘉莉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是种球质量的问题,依据《种子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销售伪劣种子致使生产遭受损失2万元以上的,查实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于会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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