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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志标:带头发展花卉苗木 斗士成环保工程师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范亚湘 日期:2006-2-26
1月22日,我们就全国各主流媒体针对《一个农民扳倒13家污染化工厂》(详见1月15日本版)一文所发表的评论进行了部分摘录。今天,我们再次摘录部分权威媒体的评论,以飨读者。——编者 章志标值得赞赏 在世界上,最具活力的中国经济青云直上势不可挡,但环境污染也铺天盖地而来,直接制约着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甚至可使发展大计功亏一篑。湖南农民章志标带领农民抵制污染,挡住垂手易得的重金诱惑,选择要命不要钱的做法,功在当今,利在后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战略眼光,深为世人称道。 ——1月25日《光明日报》 环境权的民间觉醒 “一个农民扳倒13家污染化工厂”——湖南农民章志标带领长沙黄兴镇蓝田村民,推翻了每年为镇里带来上千万元财税收入的“化工之乡”的“支柱产业”。读过新闻,让人平生一股感动,因为在“一个农民扳倒13家污染化工厂”的新闻标题背后,蕴藏的是公民环境权的民间觉醒:人们在自身环境权受到损害以后,意识到集体智慧和力量的伟大,一改往日单纯寄望行政解决的途径依赖,而是通过自身不屈的艰辛努力,达到改善自身生存环境的目的。 ——2月6日《光明日报》 章志标告诉我们什么 通过章志标这个典型再次告诉我们,应建立环境公民诉讼制度,给公众以原告资格。由于环境的“整体性”、“共有性”,让环境侵害行为具有“公害性”,只要污染行为或政府部门的违法行为与不作为,侵犯了某一个公民的环境权,就意味着对群体环境权的侵害和对社会利益的侵犯。因此,应赋予“全体公民”以起诉的资格。 ——1月16日《青年报》 一个标志性的人物 没有章志标,今天的黄兴镇被硫酸锰糟蹋成个什么样子,很难预料。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正是因为有了这个“环保卫士”,昔日污染严重的“小化工”,才最终退位。于是,章志标也就成了长沙环保史上一个标志性的人物。 ——1月17日《人民法院报》 “我不要钱,要命!”的警示 但愿我们其他的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能从章志标的“我不要钱,要命!”的“誓言”汲取教训,意识到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及早行动,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在确保农村天蓝、水清、地绿、空气新鲜的基础上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1月18日《信息日报》 编辑:红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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