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木业公司欺骗投资者 执法部门欲处罚无法可依
来源:CCTV-焦点访谈 日期:2006-5-20
对,如果有什么闪失,等于我们后半生,就等于没有什么指望了。 解说: 据了解,听信美联木业虚假宣传而购买林地的投资者总共有30多位,涉及金额高达450多万元。 云南美联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亮: 现在我只能向客户鞠躬,向客户请求原谅,给我一点时间,该退的款项,一定兑给大家。 解说: 虽然美联木业的注册资金有上千万元,从投资者那里收上来的钱款也有400多万。然而,在美联木业有限公司的账上只有10万元人民币。由于拿不到退款,不少投资者向昆明市有关部门报案。 云南省昆明市林业局林政处副处长舒子宴: 这种行为是属于破坏森林资源吗?我们肯定要管。你在卖东西,你卖给消费者,这个我们就觉得我们就找不到依据了。 记者: 这不属于你们执法范畴。 舒子宴: 况且你卖给消费者,你还把钱收回来了,收了那么几百万、几千万,我们也困惑,我们不知道,这不是我们林业管的范畴。 解说: 按照林业部门的说法,虽然这些林木公司看上去都在非法买卖林地,然而他们并没有形式真正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林业部门依据现行的法规找不到处罚的依据。那么工商部门对于造林公司的这些行为又是怎么看的呢? 云南省昆明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副处长 黄应辉: 他这个行为又是属于一种投资行为,从我们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个角度来说,他更类似于一种投资行为,一种被他的高额回报所许诺以后进行投资,并且进行分红,这种行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说,那些投诉者又不属于那种消费者,而是属于投资者,我们是这样理解的。投资者我们也跟银监会在积极地联系。 解说: 按照工商部门的说法,这事看上去似乎又像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应该由银监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督局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 孔祥丹: 但是我们不好来认定它是不是就是非法集资,因为好像从它的表现形式来说,还有一定投资的具体的一个方向、一个目的,比如说投资一个具体的森林,那么就说它有具体的项目这种形式,到底把它规范为投资行为,在这个方面有一定的模糊,我们就没有一个具体的一个法规,或者是干什么来认定它。 解说: 据了解,美联木业打着托管造林的旗号,用虚假事实欺骗投资者的问题被曝光后,昆明市曾经组织了公安、林业、工商、银监等几个部门讨论如何鉴定和处理这个问题,经过讨论,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孔祥丹: 好像我听下来这个整个过程里面,也就是工商他们也没有一个切入点,公安也是这样,他们无法立案来侦查,因为他们做了前期的取证,也不足以来立案。我们在没有足够的证据的前提下,我们也无法做出认定他非法集资的行为。所以整个来看,感觉到国家在出台 编辑:红豆树
|